“中国式民主与人权保障”研讨会成功召开

作者: 时间:2023-03-28 点击数:

2023年3月26日上午,“中国式民主与人权保障”研讨会在湖南长沙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权研究会指导,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主办,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来自中国人权研究会、中国法学会、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南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工业大学、中南大学等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实务部门的三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新闻、光明日报、环球时报、中国日报、中国新闻网等媒体报道了本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中南大学科研部副部长罗英姿主持,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鲁广锦教授、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处处长覃攀贵、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处副处长王文彬出席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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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许中缘教授致辞,他代表中南大学法学院对在场的领导和专家表示感谢与欢迎。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组织应对国际国内人权的重大现实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有关中国人权发展的新观点、新理论。面对国际国内发展的诸多挑战,中国共产党以人权保护促进制度发展,以人权制度发展促进人权保护。从理论上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要论述,对推动中国人权事业乃至世界人权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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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专家学者围绕中国式民主与中国人权保障的理论与实践这一主题开展讨论。研讨会由中宣部人权事务局原局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卓越教授鲁广锦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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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何志鹏教授以“中国式民主的理想及其实现”为题进行发言。他从中西不同类型的民主发展路径展开,提出民主是一种治理模式,西方的民主体现了非常强的资本主导倾向,而中国式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更加旺盛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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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科技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齐延平教授作“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国式人权发展机制”的主题发言。他指出中国式民主来源于中国的近现代史,与西方的民主和人权有根本不同,在中国,民主、民生、民权是一体的,民主就是民生,民生就是人权。他指出中国人权的五大发展机制:一是使命型政党的引领机制,这为我们的人权提供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第二是国家统筹促建的机制,它体现的是国家责任和政府主导。三是宪法法律保障救济机制,它展现的是人权工作的底线思维和法治思维。四是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的积极推动机制,它体现的是国家和社会协调的面向。五是世界人权文明镜鉴机制,中国是人权开放的镜鉴机制,所起的作用就是沟通外部世界,支撑人权体系的开放性和包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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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特聘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陈佑武教授作“中国式民主的本质在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题发言。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他认为中国式民主至少有两个特征:第一,有鲜明的问题意识导向,即在人口规模巨大的社会条件下,如何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以及走和平发展道路。第二,民主的实现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也就是要把党的领导体现在中国式民主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这是中国式民主与西方的显著差异所在,体现了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民主形式。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全人类共同追求的角度来看,中国式民主是手段和目的的有机结合,中国式民主的本质在于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实现了人的自由和平等的一种新型民主形式。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教授作“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人民民主权利保障”的主题发言。他强调,民主是大势所趋,是一种正面价值。然而民主的缺陷仍然存在,如何克服这个缺陷,从而使民主能够更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成为了国家治理面临的关键问题。为克服民主缺陷,西方和中国采取了不同的方式,例如西方通过议会把人们的各种不同的意见进行过滤,以此形成一定程度上的共识。而中国通过党的领导来统筹各方的意见。在此过程中,需要通过人民的知情、参与、表达、监督来弥补政党代表人民执政过程中的各种缺陷,全过程人民民主应运而生。全过程人民民主包括了五个过程。第一,政治过程,即选举;第二,政策过程,即进行调查来征求人民的意见;第三,社会治理过程,涉及到的就是基层民主;第四,企业民主;第五,国际关系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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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法学》杂志主编、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胡玉鸿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权底蕴”的主题发言。他指出,按照对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的内容解读,可以看到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法治需要用民主的方式、民主的手段来框定其基本内容,尤其是法律能够真正地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极为重要的概念,也是需要引起法学界高度关注的一个重要的理念。他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了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同时突出了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广泛性、连续性和不间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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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广州学者特聘教授刘志强作“论人权整合理论”的主题发言。他指出目前国内人权研究普遍存在零散化、碎片化的特点,并且缺乏一定的理论支撑。对此,他分别从系统论、目的场域理论、整合理论、时空建构理论和承认理论五个维度研究人权的理论支撑。他认为研究习近平总书记的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要论述,可以对其外部整合、内部整合、主体整合、价值整合、功能整合、话语整合,进行有机的体系化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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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特聘长安学者钱锦宇教授作“参与权的民主意蕴: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中心的理论阐述”的主题发言。他指出参与权在回答“人权能够为民主做什么”的话题上具有启示性,主要是三个方面:第一,参与权的确认和实现能够弥补传统代议制民主的内在缺陷。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保障参与权的有效行使来实现人民对于民主的有效参与,进而防止由多数统治转向少数统治的可能性。防止民主的异化关键在于参与权的有效保障和其在政治结构中的有效嵌入。第二,参与权的确认和实现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建构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来推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众的参与是保障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的关键所在。第三,参与权的确认和实现将产生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参与民主的形态,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表达样式。在一定程度上,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构建的是一种以公众参与为核心要素的新型民主政治,其内涵和外延与西方的代议制民主存在着不同的表达和实践。在这个意义上,它应当属于人类政治文明的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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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毛俊响教授作“中国式协商民主的特色与价值”的主题发言。他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创新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环节。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中国式协商民主是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主体广泛性和内容广泛性的统一、实质平等与程序平等的统一,具有促进政治和谐、提升治理效能、凝聚社会共识、增强人权保障、丰富人类政治文化多样性等多重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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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杨清望教授作“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地方立法中的逻辑引领”的主题发言。他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探讨要立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之下。他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地方立法实现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提供了理论支撑。这是因为,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地方立法提供了逻辑基点。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地方立法的逻辑引领,体现在全体人民之上。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地方立法的逻辑引领,体现在全过程之中。当下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多强调形式和程序,而忽视了过程本身的功能。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当中,要加强对民主权利的实践和保障。概括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地方立法的引领是全方位的、全立体的。但尚需我们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做出进一步的努力。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鲁广锦教授作“中国式民主开辟人类政治文明新境界”的主题发言。他提到,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为一切爱好自由与进步的人们所向往和追求。在长达百余年的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的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坚持把民主的普遍性原则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借鉴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为建设一个民主的中国,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符合本国国情的民主政治发展新道路,丰富发展了人类政治文明多样性,开辟了人类政治文明新境界。


“中国式民主生于中国、长于中国,是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 鲁广锦教授最后总结道,这次会议3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大家立足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背景,聚焦中国式民主的深刻内涵和发展路径,在学术话语的转化过程中,以润物细无声的话语传导了中国人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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