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一】“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

作者: 时间:2018-04-17 点击数:

议题一

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培育
主持人:常  健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上午 10:10-12:00
发言人及题目(每人6分钟,15位代表发言)

李步云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

张晓玲  中共中央党校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构建

李  晓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巡视员、高级法官
司法人权话语体系的新变化

张永和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新时代中国特色人权话语体系构建的基本要求

朱力宇  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    
全球人权文化的同一性和多样性及其中的中国元素

尹奎杰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教授
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结构

周刚志  中南大学中国文化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
儒家伦理与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建构

刘志强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
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构建

鲜开林 东北财经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执行主任、教授
培育中国特色人权话语体系

赵树坤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助理、教授  
让人权说汉语的资源及其整合

张万洪  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从残废到残障:新时代中国残疾人事业话语的转变

孟庆涛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
发展权话语的中国表达——基于《发展权:中国的理念、实践与贡献》白皮书的分析

朱  颖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
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的文化偏差研究

化国宇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讲师、博士  
人权的仁学基础——从《世界人权宣言》第1条出发

肖  武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讲师、博士
德性人权观:中国大众的人权认知观念

评议人:(8分钟)

杨松才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自由讨论(10分钟)

发言内容一览
主持人


代表发言

怎么理解话语体系?话语体系、话语应该首先包括人权理论,其次还包括中国特色人权保障,三是制度怎么样?所取得的成就,我们今后要进一步努力的一些重点,这样才能构建人权话语体系。
我们在学习贯彻新时代人权理论的时候,要注意一个问题,因为以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来指导我们理论的构建和制度的构建,必须要有科学理论,要有科学指导思想,认真学习习主席关于新时代的人权思想。但是,在学习、领会、宣传的时候,必须要用世界观。恩格斯曾经有一段话,所谓马克思主义不是现存结构的教条,而是一种方法。我把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概括为四个方面,这是我个人的看法,一是辩证唯物论,二是唯物辩证法,三是历史唯物论,四是人本价值观。这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习主席的思想符合恩格斯讲的辩证唯物论和唯物辩证法,比如人本价值观,人的主体性。主体性相对于客体性来讲,制度设计、法律政策的制定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人的需要、幸福是主体,这是人本思想的理论基础。

话语体系是思想理论体系集中的表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建设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建设基本规律的系统化的理论概括,对话与体系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建设基本规律为根据,以中国几千年优秀历史文化传统为指引,同人类文明进步的潮流相一致,并对人类进步潮流发挥着引领重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认为这样一个话语体系,主要包括客观基础,基本原则、核心概念、主要观点,它们共同构成人权话语体系基本的内涵。
首先是客观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话语体系的客观基础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建设的伟大实践,是人权话语体系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源泉。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中国人权话语体系区别于其他人权话语体系的根本标志;第二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第三是坚持人民至上、人民权利至上;第四是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是全面构建我国人权话语体系的根本依据。中国特色人权话语体系的核心概念,我认为有这样的几个:一是人民权益;二是中国梦;三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基本观点主要是九个方面,主要有人权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包括经济、社会权利和公民权利、政治权利,人权是个人权利和集体权利的统一等等。

我用四个关键词来说明我的论题。
第一,司法透明度。我们最高法院建立了四个公开平台,包括案件流程、评审活动、裁判文书及执行信息。这四大平台概括了一个案件从立案到最后执行阶段的全部过程,而这个全部过程是公开的,可随时查看。
第二,独立。我们的宪法和三大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干预。独立行使审判权靠法官来独立行使。最近我们的一系列改革,很多措施就围绕着怎么能保证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来进行。
第三,制度建设。以审理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所有措施都是围绕人权来进行的,没有例外。
最后,国际交流与合作。今年周强院长在报告中指出,最高法院与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最高司法机关和18个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建立了友好关系,与36个国家签订了合作协议,同时加强了与各个国际组织的联系,积极开展国际私法救助,同时通过国际公约条约谈判和规定的制定,完善中国标准。

首先,我认为人权话语体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言词表达系统,话语基础和话语内容、话语载体,是立体的、全面的表达。我觉得中国的人权话语体系可能遵从一些基本的要求。一是在人权话语体系上,我们原来只是做而不说这样的形式,这种很显然使我们整个人权话语体系没有一个基本的素材,供给不足。二是我们可能要在整个的话语体系建构中,符合世界人权发展的基本方向。在全球人权治理中发挥作用,我们应该注重习近平同志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这个框架下面构建,这个提出为人权话语体系的建构提供了非常开阔的天地。
其次,比较充分合理的话语表达体系。话语表达方式可能就是今天讲的如何去讲故事,包括体系,肯定不要简单理解为一个理论,我们更要把它讲成一个故事体系,通过大量的故事去支撑我们一个理念。
最后,逻辑构建。作为一个话语体系,不仅仅是一个内在的逻辑关系要处理好,话语、话语要素等等这些关系处理好,更需要和外部其他的理论体系勾连,比如政治实践、政治理论、社会理论、哲学理论,应该有相互的关联,而不是独立的体系。同时,还要和政治实践、社会实践保持一致逻辑。
一个话语体系的建构,还需要在实践中提供大量的养分,只有通过这种方式,真正的话语体系才能形成我们所说的体系,而不是支离破碎的、理念性的或者观念性的东西。

第一个问题,关于文化和文明,最后归纳为从文化的角度来讲,人类文化可以概括为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文化和文明是相近但又不完全相同的概念。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这些文明、文化实际上跟我们所讲的人权的文化是有关系的,或者说从一定意义上讲,我们在某种程度上讲全球人权文化的时候,可以理解为是全人类文明的组成部分,在提到文明的交流互建的时候也可以理解为是包括人类人权文化的交流互鉴。
第二个问题,关于全球人权文化的同一性和多样性。全球文化同一性是指任何国家和民族的人权文化都是世界文化的一部分,而且它的发展基本规律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人权文化发展规律是共似的,不同国家和民族的人权文化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趋同的。多样性是指任何国家和民族的人权文化都有其自己国家和民族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起来的文化,有独特的历史经验和国情,不同国家的人权文化是相互差异,甚至是相互对峙的。
第三个问题,世界人权文化中的中国元素。中国元素问题主要是用了张彭春在《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中,把中国的儒家思想 “仁”的或者良心的解释加入其中。
第四个问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即,就人权而言,对于自己国家和民族形成的人权文化,包括实践活动等人权文化,应当慎重、包容的和其他国家民族交流互建,而不要强加给其他国家和民族。

第一,关于人权话语体系的结构。人权话语体系的结构,分为内在结构和外在结构。人权话语体系内在结构的内容是国家的历史、文化、心理这些要素和意识形态、经济政治发展程度、法律事件和价值观念。外在结构可能是人权话语体系所承载的直接的、语言性的、表达文本性的内容,还包括语言表达方式以及制度表达,比如司法制度,立法上的规定。
第二,在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建构时,结构上要注意什么问题。第一个问题最重要,就是我们这个人权话语体系的结构性要素的内容性要素怎么添满,添的丰满,添的有吸引力,就是讲什么样的故事。我认为应该把中国人权文化中的积极内容合理安排到人权话语体系中。新时代人权话语体系不光是中国的人权话语体系,还应该是引领世界人权话语的体系。所以讲故事的时候,我们不仅要讲我们的故事,还要带领第三世界国家,讲好他们的故事,带领他们一起讲故事,引领国际话语的潮流。把我们中国已经形成的现有的比较有特色的话语体系说好,说足,说充分,像我们所提出来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平权、和谐权等等,一系列的制度把理论说好。第二是增强人权话语体系表达的系统性开放性。第三要处理好人权话语体系结构中的各要素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是要增强表达内容的说服力,增强话语体系论证的正当性、合理性及合法性。第四是加强对西方人权话语体系的文化的、心理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的批判性分析。第五是重视中国国内的人权教育人权宣传,强化人权的国际交流,特别是重视在国际的人权交流中,加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议题设置,讲好中国话语。

我主要试图从儒家文化的内在逻辑来描述其中蕴含的人权话语体系。当今时代,要构建中国的人权话语体系,首先就需要克服西方人权话语对于中国文化的偏见,发掘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从逻辑上讲,人权话语体系表现为一种有关“人”、“人性”、“利益”、“正义”的语言体系。我们需要采用现代语义学的视角,梳理出中国历史文化语境中“人权”相关概念的逻辑体系。中国的人权研究,需要重新发现“人权”的语言形式与语言意义之间的联系。从人权的中西文化比较中,发掘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内在逻辑,从而构建中国自身的人权话语体系。
单纯从语词上说,现代意义上的“权利”、“人权”等概念均非源自中国。因而,仅仅从概念起源上考证,极容易得出中国传统文化中缺乏“权利”、“人权”理念的结论。中国当代人权话语体系的建构当然需要以中国传统文化及其在近现代的话语体系之流变作为基础。我们对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权话语”的提炼与总结,不能局限于是否存在“权利”、“人权”等语词本身,而必须立足于人权学说的理论基石、核心要义、实现机制、国际理念等“推理性”逻辑。
我从四种逻辑进路出发,对儒家伦理中潜设的人权话语体系做一番粗浅探讨。第一是“人的形象”问题。西方人权理论的基石,乃是基督教教义中有关“人的形象”的基本判。第二是“人性问题”。“人的形象”是“人权”学说的基石,而“人性论”则是“人权”理论的核心要义。第三是人权的实现机制问题。第四是国际人权理念。

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建构,从两个维度来展开。从理念来说,从对外来讲,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背景是在一种人权话语的西强我弱的情况下来加强我们国家人权话语对外的表达,那么对内来讲,我们必须要落实宪法原则。从理念来讲对外,主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这是理念,对内来说,十九大加强人权法制保障。从原则的建构来讲,对国内要尽到人权的义务,也即我们国家的人权观念要普及,国家公权力要进到人权,对外我们必须要整合,在两个建构之下来整合人权话语:一是建构合作共赢的国际关系;二是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
内部体系的建构,概念是理论的总结,所以要把概念转化成一个话语,这个话语有两个面向,一种对外,一种对内。从表达的角度来说也有两个维度,对外宣传我们要把民间传播、学术界传播以及官方传播打造成一个三位一体的对外,宣传我们国家的人权话语。但是对内,我们在尽到人权义务的前提下,也要普及人权观念,所以我认为这个表达是双向的。从功能来讲,也有两个维度:对外,人权话语的功能,主要是在国际舞台上展示中国的人权形象,讲好中国故事,传达中国人权好声音;对内,它的功能进一步倒逼提升我们国内的人权保护的程度。
最后结论是,对外要展示中国人权的形象,但是对内来讲,我们要打造、构建为人权中国,因为人权要在尊重联合国的框架下,形成一个中国人权对外表达,把中国人权的实现程度逐步的提高,构建一个一外一内的相互支持的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的建构以及表达体系。

培育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三个维度。
第一个维度,是中国人权理论的建构。理论的建构,第一个层次是人权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人类文明人权基础上要概括出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权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第二个层次,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从哪儿来?从实践中。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社会伟大变革实践就是新的总结、新的概括、新的经验。那么新的总结、新的概括、新的经验就是一些原则性的东西,人权必须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必须依法治国等等。第三个层次,是在这个基础上,总结新的经验的基础上,又上升到人权话语体系的新梳理、新建构,又一次理论的升华。
第二个维度,是培育人权话语体系的中国形象塑造。培育中国人权话语体系不是自然之语,而是要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国故事的目的在于塑造好中国形象。
第三个维度,是培育人权话语体系的中国文化传承。如何传承?一是深入挖掘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中的人权概念;二是科学解答中国优秀文化传统中的文化基因;三是宣传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人权文明本质。

让人权说汉语,有两个意思。第一个意思,面对着非常丰富的历史性的人权资源,在第一个方面我们是如何用精熟的汉语加以叙述和阐发,用汉语来说人权,来讲人权故事。第二个意思,是强调人权本身是具有发展性的,也就是说,汉语系统或者说中国人对于人权发展具有不可推卸责任。一百年来的知识引进运动不应该遮蔽了中国人在知识创造这个领域的责任。让人权说汉语,它的核心是在人权发展的过程中,中国应该贡献什么?在今天来讲,让人权说汉语可利用的资源大致可以分为西方自由主义的人权资源、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资源等等,这几种核心资源中间彼此之间有冲突、有给予、有碰撞,那么面对这些丰富的资源,如何去实现让人权说汉语,必然涉及到一个多种人权资源整合的问题。
让人权说汉语的路径,首先第一个就是要进一步去扩张坚持一种人权的对话机制;第二个就是后现代立场上的人权话语批判机制;最后一个是一种依托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权话语自我塑造。

在梳理话语的过程当中,大概会有一种嬗变的过程。1984年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的成立,到1988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成立,大概实现了话语从残废到残疾的转变。过去那种残废意味一个人是残缺的,是个废人,是个累赘;那么到了残疾强调残障者是康复的对象,强调的是疾病、恶疾;下一次转变大概是在十年前,就是2008年,残疾人权利公约生效、通过之后,公约虽然用的名称是残疾人国际公约,但是条约的文本讲disability,是一个演变中的概念,没有下定义什么样的人是残疾,而是讲disability是伤残者自身和外在的环境阻碍他们平等、全面、深入、充分地去融入社会当中,相互作用的结果。我们主张使用残障这个词,“残”是功能的缺损,“障”是功能的障碍,我们努力所做的就是消除这些障碍。
讲好中国故事并不仅是为了维护中国形象,应当是以人民为中心,为了全体人民的权利和幸福。我们只要把中国人民追求权利筚路蓝缕的历程讲清楚,把中国人权事业波澜壮阔的实践讲清楚,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话语体系建构就完成了。

第一个问题,发展权话语的分析视角。虽然用的是话语分析,但是理论界关于符号学、话语学、叙事学,三个之间存在一定的交叉关系,我重点提取了《发展:中国的理念、实践与贡献》白皮书文本来展开。
第二个问题,发展权话语的形式表达。从白皮书里面来看,从第一部91年的11月1号,中国的人权话语白皮书已开始出现。从第一次出现的时候,13次提到发展权的概念。从96年到2005年这十年的时间,已经把发展权和生存权共同作为两个相同的概念出现在白皮书的标题当中。但是到了13年、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年度白皮书当中,生存权的话语出现的频次在降低,发展权在提高。生存权只出现在序言当中,发展权的地位明显提升。最后一个就是在16年12月1日发布的正式的白皮书,直接把它给系统化,这是形式上的。
第三个问题,发展权话语的内容表达。重新按照话语角度划分,分成以下几个层次,第一个是发展权的历史建构。用一个总扩段来讲发展和发展权,中国三个不同时期的发展和发展权,实际上讲的是发展问题。第二个是发展权的理念建构。
最后一个问题,发展权话语与生产。把发展权当做对话结构来看待,把潜在的接收者,话语接收者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政府本身,二是政府和民众,三是国际社会。第二大方面讲的发展权的整个历史叙事,实际上讲历史的时候,利用了时间性和空间性进行了相关的编织,这是一个策略。三是发展权国内话语层面达到一个目标,认同问题。四是发展权在国际层面话语争夺问题。

人权话语这个概念,是一种概念的多种理念的体现。多种理念恰恰是我们放入最具人权话语的概念当中,我们要去解构它,首先要解构后面的,这个理念就是建立在不同文化内核圈内的价值认同基础上,在国际条约、国内法甚至国际组织上,解构的时候就会形成偏差的认识。概念的文化内核是对于我们说的残疾人、儿童融合保护、平等保护的基础。如何认识平等、如何认识最有效、最高效的平等保护理念呢?理念本身背后的文化价值是不一样的。文化价值,新时代可以从两个维度解读:一是历史的维度,中国能不能形成一种先后叙述一致的知识普及权。二是在论证逻辑方面,论证方式上面,能不能够形成与西方的背后逻辑,包括自由主义论证逻辑,也有马克思主义的论证逻辑,也有中国传统文化的论证逻辑,在这些论证逻辑之上就会形成话语文化的偏差。

仁”与西方的、欧洲的良心哲学不一样,不是纯粹个人自由主义,强调的是人生而为善的同情心、侧隐之心,这种同情心会在社会的协作当中得到进一步具体化。我们主张的“仁”,实际上强调的是人权应当是在实践协商中形成共识,在文化层面需要包容不同文化的多重理解。人权的普遍性和人之本性,它的出现,包括写入《世界人权宣言》,是为了应对理性主义人权观,在论证人权理性的时候有论证资源不足的情况。
中国的“仁”的这种理念实际上是拟制了一种熟人伦理,也就是所谓的五伦,所谓的“父子有亲”“朋友有信等等。对于不存在这五伦当中的陌生人,中国人处理和陌生人的关系会很急促,把陌生人拟制成我们熟悉的主体之间的关系,这种拟制的过程实际上是一种情感或者说情绪的移植过程,也就是所谓的移情,像西方的道德情感论。不同的是,西方的道德情感论是主体移植过程。包括人通过自律修养实现所谓的修身成圣的道德超越的路数,延着套路,以人权为基础,有一种内在超越的道德维度,人权不是静态的终极目标,是发展的过程,有助于改变将人权作为守护个人利益为前的情况。

人权,包括人权话语体系是普遍性的,但是这个概念本身的出现,是一个西方文化的产物,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基于天赋人权理论,依托《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人权两公约,西方构建起了人权话语体系。在这种人权话语体系之下,形成了在人权话语上面的一些表达,一些论证逻辑,并且试图把这样一种话语体系在世界范围内铺开。中国在一定程度上承认西方所构建的人权话语体系,但又对西方试图把他们所构建起来的这种人权话语进行体系化,进行普遍化,甚至把它论证为一种普遍性价值的做法,不予认可。我们希望构建起自己的人权话语和自己的人权话语体系,因为我们既然认为人权是一个公共性的、普遍性的概念,那么它的解释权就不应该仅仅局限于西方。如果把解释权仅仅局限于西方的话,那么人权就应该不是一个普遍性的概念,而是一个地方性的概念。
与学者或者与现代西方普遍所讲的,只要是个人就应该享有人权这种观念相对的是,中国大众存在德性人权观的观念认知。建构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对中国大众的这样一种人权观念认知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评议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上午好!感谢大会给我这样一个学习的机会,我们这一节讨论的主题是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培育。刚才有15位专家就人权话语体系的概念、基本原则、基本框架、构成要素、人权话语与传统文化、人权话语与儒家思想、人权话语与汉语、人权话语与具体的人权保障、人权话语体系构建等多方面探讨了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培育这一重大问题,提出了独到见解,很受启发,很受教育,我想谈一谈感想,说的不对的地方请各位批评指正。
第一,关于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概念。这个概念是主概念,包括人权话语,人权话语体系,中国人权话语体系,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张老师讲的,这是一个一体的、多元的、多维度的概念。对上述语汇国内没有形成统一的观念,有待于在座的各位进一步探讨和思考。曾和李老师对这个问题进行过讨论,他认为要探讨人权话语体系,应该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人权的理念话语体系;二是人权的制度话语体系;三是人权的实践话语体系。落实到中国的话,残障权保障、司法透明公开、扶贫、反腐败,中国的人权实践。最后是如何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来构建这一体系。
第二,原则问题。构建话语体系的原则,总结大家的发言有五项原则: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器;二是坚持党的领导;三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四是符合世界人权发展的基本方向、基本逻辑;五是对国际人权机制的完善与作用,能够有所贡献,在世界人权话语体系当中具有先进性。焦点问题,我们不是在创设新的权利体系,而是在创新和发展人权的实现路径,中国智慧、中国经验也就是中国人权实践对世界人权实践的贡献。
第三,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构建路径。首先我们要弄清楚,当代世界人权话语体系是否已经为欧美人权话语体系所主导?如果是,那我们是不是要摧毁西方占绝对主导地位的这一体系,来建立中国话语体系,在国际人权话语体系当中占领导地位。我们想做什么?或者我们只是想谋求在目前不怎么完善的国际人权话语体系当中,增加中国元素,分享中国经验,贡献中国智慧,从而与其他的文明、其他文化的人权话语体系能够和谐相处,互为补充。这是要思考的问题。我们要培育中国特色的人权文化,构建中国人权话语体系要从人权、从宣传部门的语言转化成整个官员体系的语言。从人权学界的语言转化为整个学术界的语言,乃至整个社会的语言。离开了人民的参与,我想建立中国人权话语体系是不可能的。
最后一点是要加强人权对话与国际合作。推动外界对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理解、认识或认同,要让外界、国际社会能够听得懂、听得进,要让各种文明、各种文化能够接受,要避免闭门造车,自说自话,自娱自乐,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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