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人权研究中心 柳华文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全面性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特征,是中国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新的人权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将“人的全面发展”与“人权事业全面发展”这“两个全面发展”纳入国家发展总体规划, 由此可见,人权是一个整体,既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也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人权是所有人的权利,一个人都不能落下;实现人权的方式方法是动态丰富、包容性和创新性的。
自2009年4月第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出台至《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6—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发布,中国政府积极响应联合国号召,以制定实施五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方式扎实推动人权事业发展,将人权纳入国家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全过程。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专门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是人权主流化在中国的标志。有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各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工作就不只是在事实上与人权相关,更是在主观目标上主动对标对表,为实现更高水平的人权保障而努力奋斗。
五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彰显依法推进、渐进推进和务实推进的精神,体现了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核心要义——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既有行动举措,又有定量指标,致力于实现理论与实践、过程与结果、当下与未来的统一。从制定到落实、总结和评估,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与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进程同步,中国人权事业进入有计划、有步骤、又好又快、全面发展的新时期。《行动计划》在更新更高层次上推动实现生存权和发展权,强调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民共同富裕,突出了对环境权、数智科技与人权、工商业与人权等前沿新兴领域的重视,体现了中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守正创新、再上层楼的新特点和新趋势。
《行动计划》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现代化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体现鲜明的人民性。它强调以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推进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健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保障机制,强化环境权利保障,平等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引导新兴人权领域健康发展,持续提升人权意识,积极推动全球人权治理,并以计划实施与责任落实为落脚点。根据该计划,可衡量的指标包括中国人均可预期寿命提高到80岁,主要健康指标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高于4%等。阶段性目标包括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等。具体务实的举措包括防范大规模数据泄露、超范围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用户画像攻击等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促进企业落实人权责任等。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是以发展促进人权、在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人权发展最大化的典范。从五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制定实施看,有三点值得关注。第一,实现人权贵在行动。五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制定实施,表明中国是世界人权领域坚定不移的行动派。第二,实现人权贵在坚持。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中国持续制定实施五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及时有效促进人权事业取得突破和进步,既显示韧性,也体现恒心。第三,实现人权贵在务实。事实胜于雄辩,中国人权事业坚持聚焦民生,与时俱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权保障看得见、摸得着、体验得到,持续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当今世界变乱交织,冷战思维下形成的以政治对抗、将人权工具化和武器化为特征的国际人权模式,虽然已经过时,但依然存在。第五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强调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有效开展国际人权对话合作,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倡导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为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注入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第五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既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新的方向标和路线图,也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新宣言和新承诺。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第五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启动实施之年。计划付诸行动,行动带来变化,踔厉奋进的中国人民,定会实现推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指标性任务和阶段性目标,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本文刊载于《法学》2026年第10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6—2030 年)》专题笔谈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