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鹏:以对话合作推进全球人权治理

作者: 时间:2017-06-30 点击数:

【作者】 何志鹏,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
在当今全球化时代,人类社会遇到很多全球性问题,面临若干全球性风险,需要全球性应对。人权就是一系列全球关切中的重要方面,并已成为所有国家和人民共同珍视的理念。面对人权保障进程中存在的水平和观念差异,应当怎样推进全球人权治理?我们的方案是,坚持对话交流和协商合作,摒弃对立批评和攻击惩罚。

  人类的全球化交往,不仅凝聚了共同的利益,也引发了共同的风险。地球资源非常有限,任何失当的行为都可能损害各国共同利益,甚至将人类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因此,国际社会在寻求实现共同利益、应对共同风险、解决共同问题之时,最好的解决方式是通力合作、紧密联合,以建设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不是彼此轻视、相互拆台,以破坏的方式来制造问题或者激化矛盾。“合则共进,分则两伤”,如果采取共商、共建、共享的方式,就会使各方都受益;如果采取分离、分立、分化的方式,就会使各方都受损。这一原则广泛而有效地适用于军事安全、经济贸易、环境资源、人权保护等各个领域。

  人权是植根于社会历史文化的思想成果和制度体系,不同的文明就像生长在不同气候、开放在不同土壤的花朵。如何看待不同文明,决定着人类世界所处的局面。中国古代的先哲们反复强调比较、借鉴、交流、尊重的积极意义。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墨子说,兼相爱、交相利。这都是在说,应当在比较和借鉴的基础上去寻求真理,并调整自己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特别提到“相互尊重”,这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国家间关系的精神内核:国家之间不仅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而且在心理上也应当是相互同情和理解的,应当认可他方的平等性、独立性和文化上的正当性,才能长期有效地展开合作。

  跨越文明和国界的对话能为所有参与者带来利益的增加,却不会导致损失。在人权问题上,各国都可以选择自己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但并不应强行求同,而应寻求彼此合作对话的契合点。如果拥有不同历史文化背景、遵循不同政治原则的各个地域、国家和地区之间能够分享在保障人权方面的成绩和经验,则都会获得取长补短和开拓思路的机会。如果大家能进一步商议如何解决其共同面临的全球性风险,就有可能真正地解决问题,提升人权保障的水平。

  推进全球人权治理需要国际合作,国际合作是促进全球人权治理水平提升的唯一妥当路径。在人权领域的国际交往中,以宽容为起点,就很容易以友好合作式提升为终点;以对立为起点,则很可能以争端冲突式破坏为终点。表面矛盾的观点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互相启发、协同共进的关系。但若充满傲慢与偏见,自认为把握唯一正确的人权学说,不考虑社会背景、资源禀赋等各项因素,显然是非常天真的。

  历史已经数度证明并将继续反复证明,靠讥讽、谩骂、批评、打击的方式无法改进人权,以教导、惩罚面貌出现的国家间人权行动从来不会成功,带着傲慢与自负对其他国家人权状况偏执地指手划脚无益于人权的改善,这种方式不是勇敢地点亮了人权之光,而是鲁莽地熄灭了人权之火。人类命运共同体只有在共商共建的基础上才能共赢共享,只有不同国家不同文明互相理解宽容,对人权保障的标准和路径进行平等对话、友好合作,才能使世界更加和谐、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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