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顾问:李步云
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顾问,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比较法研究会顾问,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学术专长为法学理论、宪法学。1992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教育部“2002年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1978年12月6日在《人民日报》发表法学界第一篇拨乱反正的文章《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1979年9月发表《论以法治国》,首次系统地提出了以法治国的理论框架与制度构想。李步云教授被誉为“敢开第一腔的法学家”。李步云教授全程参与、见证了现行的1982年宪法的起草讨论和通过。李步云先生是法学所三次为党中央政治局讲法制课的课题组主要成员。他同其他学者一道,对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中共十五大政治报告,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