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晚,土耳其科技大学Mehmet Okyayuz教授应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邀请,在文法楼210会议室开展了以“土耳其市民社会理念的发展与功能(Development and Function of the Civil Society Idea in Turkey)”为题的讲座。会议由中南大学法学院讲师兰莹博士主持、中南大学法学院黎娟副教授与谈,中心硕博士研究生广泛参与讲座。
本次讲座从市民社会的定义、历史背景、政治实践以及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等多个维度出发探讨了土耳其市民社会的发展历程与功能。Mehmet Okyayuz教授从对“社会”概念的基本质疑开始,认为“社会”本身是一个有待研究的概念,并以德国和土耳其的市民社会为例,展示了不同国家背景下市民社会的差异性。他指出,市民社会通常被定义为国家与家庭之间的有组织的社会生活空间,具有自愿性、自主性,并受法律秩序的限制。Mehmet Okyayuz教授强调市民社会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定义和功能,并以土耳其市民社会从奥斯曼帝国时期到现代土耳其共和国的演变为例,展示了土耳其与西方国家截然不同的市民社会发展轨迹。他指出奥斯曼帝国时期已存在类似于市民社会的早期形式,如精英系统、行业协会、宗教团体等。这些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土耳其的市民社会传统,并影响了土耳其共和国初期的政治和社会格局。进入20世纪,土耳其经历了多次军事政变和政治动荡,特别是在1980年代,军事政权试图压迫社会变革,导致市民社会发展受阻。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市民社会逐渐成为反对压迫、争取自由和民主的重要力量。90年代初,土耳其努力加入欧盟,非政府组织开始在政治中发挥作用,成为西方影响土耳其政治意愿的一部分,包括通过奖学金和基金会支持土耳其市民社会的发展。不过,土耳其的非政府组织有时并未将民主制度化,而是成为了民主干预的工具。
讲座最后,Mehmet Okyayuz教授对市民社会的理念进行了重新界定。他认为市民社会在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定义和实践,其理念具有道德和政治内涵。他强调,尽管市民社会在土耳其面临许多挑战,但发展一个健康、民主和自由的市民社会对于国家的未来至关重要。
与谈环节,Mehmet Okyayuz教授、黎娟副教授和兰莹老师就市民社会在不同文化和政治背景下的发展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和交流。
黎娟副教授首先提出,中国市民社会理念的发展与中国特有的社会转型和经济改革背景紧密相关。她强调了中国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是动态发展的,在与国家的互动、协调中,市民社会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服务、民主化组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Mehmet Okyayuz教授则从土耳其的角度出发,讨论了市民社会组织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指出在土耳其的市民社会组织往往表现出一种反对国家的倾向,这与中国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他还提到了市民社会在政治领域中的作用,尤其是在经济政策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影响。兰莹老师在讨论中强调了社会阶级与政治阶级之间的区别,并指出市民社会的形成与政治意识形态紧密相连。她提出,市民社会的发展不仅仅是一个阶级的问题,更是一个政治意识形态的问题,需要社会阶级意识合理化为政治性的表达。
最后,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