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研究员黎娟副教授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5届会议“现代化发展中的少数民族受教育权——以中国西藏和新疆为例”主题边会

作者: 时间:2024-03-17 点击数:

图为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黎娟(右一)在边会发言。中国日报记者 陈卫华 摄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5届会议期间,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的“现代化发展中的少数民族受教育权——以中国西藏和新疆为例”主题边会于3月14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黎娟副教授参会并作“中国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法治化保障”主题发言。黎娟副教授表示,中国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法治化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对教育公平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视,中国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和保障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教育法律,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法治化保障不断加强。随后,黎娟副教授从三个层面说明了中国在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受教育权方面所做的努力与成效。

第一,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立法保障。受教育权是少数民族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其内在包含平等权和发展权两个层面的含义。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受教育权体系逐渐完善,为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受教育权和教育发展权提供了制度支撑。其一,中国为维护少数民族平等受教育权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障。《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一方面确立了少数民族平等获得受教育的权利,另一方面,也明确规定了国家支持少数民族教育的义务,包括普及义务教育、发展民族教育、保障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等。其二,中国将少数民族的教育发展权确立为民族教育立法保护的一项核心权利。《宪法》明确规定了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的条款,为保障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权提供了宪法性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将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教育确立为一项法律义务。

第二,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政策支持。为了全面保障和提升少数民族地区公民的受教育权,中国先后制定并实施一系列关键的政策和措施。其一,均衡分配教育资源。其中最受瞩目的是中国率先在西藏、新疆南疆地区实施了15年公费教育和农牧民子女“三包”教育政策,以确保少数民族学生能够享有与其他地区学生同等的教育机会。这些教育扶贫和支持政策意味着政府将承担学生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在校期间的学费、书本费、住宿费等费用,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农牧民家庭学生提供包吃、包住、包基本学习费用的教育补助。其二,实施特殊教育政策。除了普及基础教育,中国还针对民族地区高等教育阶段的研究生教育人才的培养,创新性推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专项政策。该项政策从2006年开始在西藏、新疆等地实施,招生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为民族地区集中培养了一大批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其三,不断提升教育质量。70多年来,中国通过增加财政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师资水平、优化课程设置、推广现代教育技术等措施,全面促进民族地区的教育水平。经多措并举,西藏已建立起涵盖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的比较完整的现代教育体系。

第三,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实践成效。多年来,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民族教育,民族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绩和格局性变化。其一,受教育权实现从“平等享有”到“赋权增能”的跨越。在西藏自治区,人民的受教育机会不断扩大,教育普及水平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数据显示,西藏的辍学问题于2012年秋季得到历史性解决,小学入学率达到99.64%、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8.91%、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73.37%,青壮年文盲率从自治区成立初期的95%下降到0.6%。民族教育的发展极大提升了民族地区的社会竞争力,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内生动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西藏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010年的5507人上升到2020年的11019人,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10.2年,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3.1年。其二,民族教育促进民族性与现代性的深度融合。发展民族教育,需要打破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之间的矛盾对立,弥合民族性与现代性之间的鸿沟。为促进少数民族教育中传统与现代的融合,中国强调在教学语言的使用上,积极稳妥地在民族地区开展“双语”教学模式,重视少数民族母语的使用与发展;在教育内容上,大力实施多元文化教育,加大民族教育当中有关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历史的内容,赋予学生充分的文化选择权;在教育模式上,探索独具民族特色的现代化教育模式,将民族教育与少数民族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统合起来,大力开展民族职业教育,为少数民族学生拓宽就业选择道路提供契机。其三,教育活动注重多元性和统一性的平衡。少数民族教育总是需要在各民族的“多元”与多民族集合的“统一”之间寻求平衡。中国遵循的是发展多元文化与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一体化”教育发展范式。一方面,民族教育活动强调尊重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以发挥文化的凝聚力价值,促进国家的安定团结;另一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自觉认同,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

最后黎娟副教授指出,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复杂性的整体工程。未来,中国将继续推进民族教育法治化进程,进一步保障和提升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实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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