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摘编》理论研讨会召开。本研讨会由中国人权研究会指导,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联合主办。来自中国人权研究会、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东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大学的多位专家学者参与本次会议。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毛俊响教授、中心研究员周刚志教授、杨清望教授参加本次会议并作主旨发言。
《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摘编》理论研讨会旨在充分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人民结合国情探索并走出的人权发展道路,深刻解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并立足于当前国际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一情势,探讨未来继续发展中国人权事业,与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理念的新路径。
理论研讨会第一部分的主旨发言由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钱锦宇教授主持。首先中国人权研究会秘书长、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战略规划委员会主任鲁广锦教授以“内核、体系、方位——学习《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摘要》的几点体会”为主题进行发言;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志鹏教授以“人权的全球共识与中国特色”为主题进行发言;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永和教授围绕“以人民为中心”作主旨发言;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陈佑武教授以“加强人权法治保障的时代意义”为主题进行发言;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曹燕教授以“体面工时的价值选择·基于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的解读”为主题进行发言。
中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毛俊响教授作“全球人权治理中的中国角色”主题发言。毛俊响教授从“规范性力量”这一框架对中国在国际人权领域中的角色进行分析。他认为,作为一种新兴的规范性力量,中国在全球人权治理中有着与某些大国不同的行为逻辑。第一,中国坚持在现有国际法治秩序的框架下发挥规范性影响,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第二,中国运用规范性力量的基本原则不是权力导向、利益本位,而是规则导向、价值本位。第三,中国运用规范性力量的基本方式是行为示范、规则发展和理念引导。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常安教授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数民族权利保护重要论述的体会”为主题进行了发言;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龚向和教授以“公平优质:习近平新时代受教育权发展新理念”为主题进行发言;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钱锦宇教授以“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的理论体系:内在逻辑与外在价值”为主题进行发言;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刘璞副教授以“习近平关于残疾人权益保障重要论述的思想意蕴与实践成就”为主题进行发言。
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刚志教授以“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为主题进行了发言。周刚志教授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熟练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以全面、发展和科学的视角,深刻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人权理念,尤其是“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的重要论断,与欧美国家从片面、静止和主观的视角看待人权问题的人权理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周教授指出,在发展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所阐述的中国人权理论具有如下三个重要特征:第一,在人权的思想理念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第二,在人权的体系构成方面,高度重视“发展权”,要求推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第三,在人权的国际合作方面,坚持致力于推动共同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杨清望教授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人权价值观的发展”为主题进行发言。杨清望教授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为人权理论注入新的内涵,超越和发展了传统的人权 “法理”。这构成了中国人权的深刻 “法理”,并形成我国国际人权对话的重要话语体系。一方面,坚持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维护全体人民基本人权,全面提升人权保障水平。另一方面,实现人权的保障性和促进性相结合,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机会和成果,实现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