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9日《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通过第75周年即将到来之际,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蒂尔克今天表示,种族灭绝可以且必须被防止,而要实现真正消除种族灭绝,预防与问责缺一不可。
1948年12月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第一项人权公约《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这项沉重而迫切的公约是在联合国成立之初、《世界人权宣言》通过之前作出的一项重要全球承诺。75年后,这两项基础性协议仍然深深相连。
必须遵循的强制法
蒂尔克指出,发生在柬埔寨、卢旺达和前南斯拉夫等地的大屠杀、种族灭绝和其他难以言状的罪行给国际社会留下了深刻教训。《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明确表明,防止种族灭绝和在全人类面前将肇事者绳之以法,对于推动人权事业至关重要。
他强调,禁止种族灭绝不是国际法的普通规则:这是一项强制法,一项首要的根本准则。所有人类和所有国家在任何时候必须都要遵循这一最高原则,没有例外。该公约要求所有国家和人民保持警惕,必须采取行动防止和惩治种族灭绝。
加强预防,警惕征兆
蒂尔克指出,第一需要加大预防。种族灭绝从不会毫无预警地发生,往往是有征兆的、可识别的系统性歧视模式长期积累的结果,这些歧视模式基于种族、族裔、宗教或其他特征;或是严重侵犯人权行为被长期漠视的终极表现,这些侵犯行为往往与针对某一民族、少数族群或社区的政策有关。
他强调,种族灭绝的早期预警信号必须促使我们采取行动。煽动暴力、歧视和仇恨的根本意识形态和政策最终可能会导致种族灭绝,对此需要采取预防行动。最好的预防工具是《世界人权宣言》及其衍生的国际条约,这些条约确定了许多导致种族灭绝的根本原因,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法律框架。
数字平台也不容忽视
他表示,我们必须牢记,在种族灭绝发生前或发生时,政治领导人和其他公共人物往往会发表贬低和妖魔化目标群体的言论。社交媒体上的虚假信息宣传将进一步放大这些言论,直到暴力被默许和正当化成为常态。
人权理事会强调必须采取行动,谨慎预防数字形式的相关活动,蒂尔克对此表示肯定,并说:“这绝对是至关重要的。必须加强数字工具和数字空间的治理。”
有罪必罚
蒂尔克指出,第二需要落实问责制。问责制不仅能够为受害者提供正义,而且对于消除种族灭绝至关重要。
预防和惩罚,正是《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两个目标,永远不能被孤立看待。向犯罪者发出“国际社会正在监视言论和事件,正义终将到来,他们无法逍遥法外”的信号,这将会对其产生有力的威慑作用。
他强调,有罪不罚是种族灭绝的帮手,而问责制则是种族灭绝的劲敌。
他表示,实践中所需的问责制,应始于有效、迅速、彻底和公正的调查和起诉。这包括揭示真相,以及承认、纪念、教育和赔偿等司法之外的步骤。
“我们需要不断加强这一系列工作,直到所有受害者都能够获得正义和有效的救济措施,直到我们真正地为全人类消除种族灭绝。”
消除种族灭绝,推动人权发展
75年来,消除种族灭绝和推动人权发展一直紧密相连。
正值《防止和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和《世界人权宣言》通过75周年之际,蒂尔克呼吁国际社会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为实现建立一个更加人道与和平的世界这一愿景提供支持。
蒂尔克敦促尚未批准或加入《防止和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所有国家,务必将其作为当务之急,以保护所有人类,促进普遍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