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要论述的形成渊源、实践理路与全球人权治理启示
刘荣军《交大法学》(2025年第2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新中国成立七十多年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实践,围绕尊重和保障人权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具有科学性、整体性和实践性的鲜明特质。其重要论述生发于中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实践、创新发展于马克思主义人民观、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镜鉴于近代中国社会现状、镜察于美西方人权治理失能和伪饰,其形成具有深刻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重要论述涵盖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权利上全面推进,在群体类型、生命周期上广泛推进,在人的需求层次上有序推进的实践理路,真正意义上激活了人权保障的普遍性、真实性、系统性,为全球人权治理和未来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在安全守护、合作推进、发展促进中实现人权保障水平的整体提升、持久提升,在尊重各国正当权益、维护人类权益中为人权实现营建健康的、永续的环境,重要论述绘就了未来全球人权治理和人类人权事业发展的路线图,既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指明了奋进方向,也为各国尊重和保障人权、为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了系统思维、长远眼光与建设方略。
(作者系中南大学法学院、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