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广锦:当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世界意义

作者: 时间:2017-07-11 点击数:

【作者】 鲁广锦,中国人权研究会秘书长,《人权》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

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中指出:中国坚持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始终把人民权利放在首位,不断促进和保护人权;中国解决了13亿多人口的温饱问题,让7亿多人口摆脱贫困,这是对世界人权事业的重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对我们正确理解当代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及其世界意义有着深刻启示。

  中国的发展得益于世界,而发展了的中国又为世界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中国是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国家”,这是当今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一大共识。快速发展中的中国,不仅成功地解决了一个东方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如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问题,而且丰富了人类文明的多样性,向国际社会提供了精彩的中国人权方案。

  一、走出了人权发展的中国道路

  以人为本,尊重人权,保障人权,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基本认知取向。千百年来,人类为“免于匮乏,免于恐惧”,为维护并保障自身权利,进行了不屈不挠的卓绝斗争。从一定意义上说,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人类为争取更加美好的生活和更加荣耀的尊严而奋斗的历史。

  同时,人类社会发展史还昭示我们,一个国家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是由其国情所决定的。无论是以基督教为基础的西方文明,还是以伊斯兰教为基础的阿拉伯文明,抑或是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中华文明,其实质所反映的是不同文明背景下人类社会的不同发展样态。与一些西方国家通过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走上近代发展道路不同,近代中国在经历了长达110年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历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失败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后,建立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不同的文明背景以及不同的历史选择,使得中国走上了一条有别于西方国家促进和保障人权的发展道路。

  ——在这条人权发展道路上,中国的人类发展取得了巨大进步。中国是当今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多年来,中国以不到世界10%的耕地,养活了地球上20%的人口。在过去30多年时间里,中国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巨大改善,大多数家庭摆脱了贫困进入小康,还有越来越多的家庭走向富裕。中国的人类发展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1980年中国还处于低人类发展水平组,1995年后进入了中等人类发展水平组,2011年则达到了高人类发展水平。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16年人类发展报告》,2015年中国的人类发展指数在188个国家(地区)中列第90位,处于高人类发展水平国家组。在1990年处于低人类发展水平组别的47个国家中,中国是到2014年时唯一跻身高人类发展水平组的国家。

  ——在这条人权发展道路上,中国建立了世界上最庞大且日益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超过8.87亿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超过13.36亿人,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从1949年前的35岁提高到2015年的76.34岁,居于发展中国家前列。中国人民受教育水平得到大幅提高,目前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3.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87.5%,高等教育已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在这条人权发展道路上,中国人民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和完善,人民依法享有的民主权利和自由更加广泛,人民参与和促进政治发展进程的能力日益提高,不断分享更多政治发展成果。符合国情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等政治制度,使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等相互补充,有效保障了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利。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权司法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彰显了社会公平与正义,有效保障了公民权利。人们的选择权持续扩大,社会参与度不断提高,拥有了充分的择业自由和流动自由,发展机会越来越多。

  ——在这条人权发展道路上,中国为实现联合国人类发展目标作出重大贡献。中国坚定支持《联合国千年发展宣言》的落实,已经实现或基本实现了13项千年发展目标所确定的指标。中国有效组织实施了“迄今人类历史上最快速度的大规模减贫”。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1981年至2015年,中国累计减少贫困人口7.28亿,这一数字比拉美或欧盟的人口还要多,而同期世界其他地区脱贫人口仅有1.52亿。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16年人类发展报告》指出,正是中国在减贫方面的巨大贡献,使得东亚地区的极端贫困率从1990年的60%降至2013年的3.5%。中国的婴儿死亡率从1991年的50.2‰下降到2014年的8.9‰,孕产妇死亡率从1990年的88.8/10万下降到2014年的21.7/10万,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国积极推动国际社会达成并实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发布了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中方立场文件和国别方案。中国率先制定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认真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以实际行动推动《巴黎协定》的达成和生效。

  ——在这条人权发展道路上,中国为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并推动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全球发展事务。在世界经济持续不景气、增长乏力的背景下,中国仍是世界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和“稳定器”,时至今日中国经济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仍在30%以上,并且连续多年成为最不发达国家第一大出口市场,吸收最不发达国家20%以上的产品出口。多年来,中国共向166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了近4,000亿元人民币援助,为发展中国家培训各类人员1,200多万人次,派遣60多万援助人员。中国大力倡导并推进的“一带一路”建设,体现了公平、开放、全面、创新的共同发展理念,为推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提供了新的发展模式。

  二、提出了人权发展的中国理念

  多年来,中国结合自身的发展实际,坚定人权自信,坚持创新发展,积极培育人权理念,形成了符合国情并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一些人权基本认知,向国际社会提供了具有鲜明东方文化特点和认知特征的中国人权话语。

  ——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发展道路和保障模式。鞋子是否合脚,只有穿者自知。一国选择什么样的人权发展道路和保障模式,取决于一国国情,取决于一国人民的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发展人权事业,不是将外部标准奉为圭臬;不论发展到什么阶段,我们的人权事业都要按照我国国情和人民要求来发展。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自认为自己的人权状况尽善尽美,不仅对自己存在的严重人权问题视而不见,反而以“人权卫士”自居,奉行人权双重标准,动辄挥舞人权大棒,对他国人权横加指责,甚至不惜以发动战争的手段改变他国政治制度和发展模式。事实说明,这样的做法非但不能改进人权,反而造成了严重人权灾难。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古代先哲即提出“天地之大德曰生”的思想。生存是人类社会得以延续的基础,发展是人类社会得以前进的动力。贫穷是生存和发展的最大障碍,也是人权的最大威胁。人类社会的发展,首先解决的是吃饭穿衣居住问题,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活动。没有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供给,人类其他一切权利的实现都是非常困难或不可能的,也就不可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因此,脱离了生存权与发展权谈人权,其结果只能是黄粱一梦。

  ——人权是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的统一。人权既为每个人所拥有,又为国家、民族和全体人民所共有。中国推崇“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思想,相信没有个人的发展,就没有集体的发展,同时也相信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中国参与起草的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认为,“发展机会均等是国家和组成国家的个人的一项特有权利,任何国家和组成国家的任何个人,都有参与发展、平等享有发展成果的权利。”

  ——人权的保障和实现永远在路上。人类社会的发展永无止境,人权的实现也没有终点。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指出,在人权问题上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历史的逻辑不断启示人们,历史不仅不会终结,而且每时每刻都在发展,任何国家都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权。“历史终结论”的提出者弗朗西斯·福山新近在修正其观点时也认为,政治的发展永远是进行时,每种制度都需要演变,没有一种是放之世界都正确的制度。人权的发展还应走全面协调可持续之路。人权既包括生存权、发展权,也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权利,还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等。人权的发展不仅要满足今世的要求,还要考虑后代的需求,实现人类社会的永续进步。

  ——通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进全球人权治理。人类共同生活在一个星球,人权的实现既是一国的责任,也是国际社会的共同义务。身处21世纪的世界,人类既面临诸多前所未有的挑战,也面临难得的发展良机。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对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作的深刻阐述,为推进全球人权治理指明了方向。国际社会应本着包容和普惠的精神,坚持主权平等、对话协商、合作共赢、交流互鉴、绿色发展,共同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近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4次会议通过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粮食权”两项决议,明确表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首次载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标志着这一理念已成为国际人权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积累了人权发展的中国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中强调,人类文明多样性是世界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进步的源泉。中国人权事业的成功实践,为当代人类文明发展提供了一个新样态,为各国更好保障人权提供了新经验。

  ——坚持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国情相结合。中国积极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遵循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作为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中国参与起草并签署了《联合国宪章》,推动通过《世界人权宣言》,秉持《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联合国人权公约精神,迄今已签署了26项国际人权公约。中国支持联合国通过“关于人权新概念的决议案”、“关于发展权的决议”和《发展权利宣言》。同时,中国又立足本国实际,从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社会制度等基本国情出发,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人权事业发展。荷兰人权学者汤姆·茨瓦特在对中国人权发展经验进行深入研究后指出:人权既有普遍性原则,也包含着各个国家在不同文化、社会、制度以及发展阶段中所体现出来的特殊性和多元性,将文化、民族、宗教和社会制度的差异排除在外的人权理念是片面的、缺乏合理性的。

  ——坚持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是中国政治的一大特点和优势,从根本上保证了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人民当家做主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在政治上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基础,确保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现了全体人民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国家事务。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旨在以法律确认、界定和保障人权,确保公民各项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建设一个以人权为核心的法治社会。

  ——坚持以发展为动力保障和促进人权。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贫穷落后曾经是影响中国人权发展的主要障碍。中国从惨痛的教训中懂得了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坚信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将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努力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近年来,特别坚持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注重通过创新增强发展活力,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努力使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坚持以增进人民福祉为根本保障人权。中国共产党奉行人民至上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梦是中国人民的梦,也是中国的人权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让人民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让每个人都能更有尊严地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

  ——坚持将保障人权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多年来,中国不仅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国家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使其成为党和国家的坚定意志,而且在制定每五年一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其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专项行动计划时,也将实现更高水平的人权保障作为重要的发展目标。中国还通过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促进人权发展,自2009年以来,中国已经制定了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成为当今世界上少数几个制定了三期以上人权行动计划的国家。

  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和中国对世界人权事业作出的重大贡献,使我们对中国人权充满信心。就发展阶段而言,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社会主要矛盾。实现全体人民更加充分的人权,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当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国人民正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有研究指出,即使经济增速放缓,中国也很可能在2030年前跻身高收入国家行列,并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在未来的岁月里,中国人权事业必将得到更好的发展,中国人权的制度性优势必将更加凸显,中国必将为丰富人类文明多样性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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