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佑武: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导促进全球人权治理改革

作者: 时间:2018-04-17 点击数:

【作者】 陈佑武,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

核心要点:

  ■ 要真正解除威胁世界人权实现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就必须牢固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只有彻底消灭霸权主义和恐怖主义,世界上每一个人的人权才能有更充分保障。

  ■ 与西方片面强调以个人自由权利为核心的人权观不同,中国将实现发展权置于人权事业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把发展作为人的本质和尊严的核心体现。这既是中国人权保障的基本经验,也是对世界人权事业的重要贡献。

  ■ 没有国家主权,就没有人权。破坏或不尊重国家主权是导致国际社会人权危机与人权领域不合作的首要根源。

  当今时代,一些地区贫困、战乱、冲突和社会动荡等问题不仅威胁世界和平与安全,而且给国际社会人权保障领域带来严峻的考验。同时,以人权之名干涉他国内政、人权的政治化倾向以及人权的双重标准仍然十分突出。这些问题,不断冲击人类底线,造成严重人权灾难,凸显人权保障的复杂性与危机感。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为全球人权治理改革与创新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在人权实现条件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主张和平与安全是人权保障的基本前提。没有和平、安全与稳定的国际国内环境,包括生存权与发展权在内的各项人权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当前国际社会难民的人权危机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就此而言,只有维护和平,才能消除战乱;只有维护安全,才能制止冲突;只有维护稳定,才能防止动荡。因此,中国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在坚持自己和平发展的同时,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与共同安全,就是对世界人权保障事业的最大贡献。上世纪80年代末,邓小平同志指出,搞强权政治的国家根本就没有资格讲人权,世界上最不讲人权的国家恰恰是那些自诩为“人权卫士”的霸权主义国家。要真正解除威胁世界人权实现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就必须牢固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只有彻底消灭霸权主义和恐怖主义,世界上每一个人的人权才能有更充分保障。

  在人权核心内容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主张将发展权作为人权保障的基本立足点。“仓廪实而知礼节”,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也为实现各项人权创造了基本条件。与西方片面强调以个人自由权利为核心的人权观不同,中国将实现发展权置于人权事业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把发展作为人的本质和尊严的核心体现。这既是中国人权保障的基本经验,也是对世界人权事业的重要贡献。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给各国发展事业带来重创,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伴随的发展失衡、公平赤字等问题也为各国维护人的发展权增添了新挑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通过一系列举措促进各国实现共同发展,从而也为全球人权事业的发展贡献了中国方案,赢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欢迎。

  在人权与主权关系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强调主权平等是人权保障的基础。全球人权治理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尊重各国主权这个根本问题上来。邓小平同志曾指出,“人们支持人权,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权”。没有国家主权,就没有人权。破坏或不尊重国家主权是导致国际社会人权危机与人权领域不合作的首要根源。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主张构建合作共赢的全球伙伴关系,国家不论大小、强弱、贫富,都应该平等相待,既把自己发展好,也帮助其他国家发展好。“单丝不成线,独木难成林”。国际人权事务应由各国共同商量,全球人权治理体系要由各国共同建设,人权发展成果要由各国人民共同分享。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支持联合国发挥积极作用,支持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中国将继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与各国一道在人权保护领域加强合作,实现共赢,为全球人权保障与治理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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